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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岁的盛夏,我的父母在法院外面打电话给我,最后一次征询我的意见,问我到底要跟谁。我对他们既已失望透顶,跟谁又都不会是我最终的选择,于是我说:“我就是我,不属于你们任何一个。”








后来,我就一直住在学校里,父母按时把钱汇到我的银行账号上,因为心有所欠,所以格外大方,高考后我去查那张银行卡,已经积攒了很充足的一笔。








于是那年7月,我在城南租了一间小房子。房子有暗红砖墙,白木窗框,楼下花圃里种满了淡紫柔粉的蔷薇,大树上还挂着小孩遗落的秋千,有风时,它便晃来晃去。








那个时候,我已经知道我的父亲远去德国,而我母亲嫁到了深圳,两人都比我有出息。其实我也不错,考上了本市的一所大学,读一个无聊的信息管理与统计专业。








胡枷是开学第一天在校门口接新生的学长。他见到我,大眼睛一瞪,问我:“咦?你就这么来啦?行李呢?”








我说我没行李,办好手续我还得回家睡午觉呢。








后来,胡枷这家伙告发了我,害我逃宿的计划破产,不得不住进学校的破宿舍楼。周末他来请罪,带我去吃饭,他嘻皮笑脸地说:“为了你好,和大家住一起,才不会变态。”








我们那天吃的是火锅。一半红汤滚沸,一半白水莹莹。我专挑红色的辣味吃,表情狰狞,他就笑,笑了半天,也不说笑什么。于是我也跟着笑,面对一位善笑的男孩,人的心情是没办法不好的。








秋天的午后,我偶然爬上文科楼的天顶,遇见了正在画画的胡枷。他脚边堆着成捆的画稿,我抽出几张,忽然看到了我自己。画里,我表情狰狞,正在踞案大嚼。








“知道吗?这就是——猪的吃相。”他认真地说。








大概是从那天起,我开始试图了解我自己。








我想要的是什么?我喜欢的是什么?我的未来会怎样?








一支碳笔,一块画布,若干幻想,一个平凡的人就可以编织出不那么平凡的梦想。








我拜胡枷为师,开始跟他习画。








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要到胭脂路去逛,和一群大妈大婶一起在布堆里翻找,尽量用最便宜的价格淘到我们需要的白色厚布,这些布当然不是用来缝衣服的,而是做画布。








我们就那样画了整整两年。两年里,我们画掉了上百张画布,两大箱碳笔。深冬,学校的人都走了,就剩我们俩,像两只细脚的鹳,立在文科楼的天顶,显出傲岸苍茫的样子。雪就那样落着,人像沉在海底,我冷得哆嗦,胡枷就说:“需不需要我温暖的胸部啊?”








我走过去,很乖地钻到他怀里。那一刻,我们贴得那样近,几乎疑心已成情侣。可是我知道,爱情这件事,有时候就像在寒天拾到发了潮的火柴,你怎么着急,它也擦不燃。








我们画了那么多画,积在天顶的破箱子里,快被虫子吃光了。胡枷说:“我们办个画展吧,我们会成功的!”








在市中心废旧的小艺术馆里,我们忙了三天三夜,精心地布置我们的画展,累得快虚脱了。可是画展开始那天,我却没有勇气去看。胡枷去了,晚上他回来时我问:“看的人多吗?”








他骂了一句他妈的,说一整天还不到10个人。








那个晚上我们醉醺醺地搂在一起,坐在我们的天顶上,胡枷淡淡地劝我:“算了,不画了。”








仿佛在漫长的山洞里已走了大半程,四周寒冷黑暗,没有火把,可是我的同伴忽然抛下我,独自一人返程了,而我呢,我还在慢慢摸索,探寻着出路,饥寒交迫。








从此,胡枷果然不再画画,发愤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,很快成为学生里的官僚,后来,他当上学生会主席。








而我又恢复到我孤单的生活里去,却在春天的时候,忽然收到一封电邮。


来信者叫杜弋,住在离我很远的城市里。他说,去年冬天,我出差路过你的城市,那天下雪,办完事我独自一人在街头行走,看到了你的画展。他说,当时看了,并没有觉得特别好,可是,很奇怪,我却一直没有忘记。他说,大概这就是歌里唱的“从来不需要想起,永远也不会忘记”吧。








是怎样的一种触感,像蜉蝣掠过水面,就那么微弱但真切地碰到我心里最柔软的一角。画画是一件寂寞的事情,忽然知道远处有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在关注着你,我觉得我真快乐。








我们就这样认识了。








他打电话给我,问我:“你一定很瘦对不对?”








他又说:“要注意身体啊。”








他说的话都很老生常谈,有点像爸爸,不过,他比爸爸懂得我,他告诉我,在那部电影里,马蒂达问里昂:“人生是从来都很寂寞,还是只有少年时如此?”








里昂回答:“Always。”








不是没有人告诉过我,陌生男人多么危险,但是我无法将杜弋归入这样的戒备中去。








大三的夏天,胡枷毕业,俨然是一位青年才俊了。胡枷意气风发,无往不利,恋爱了几次,失恋了几次,仍旧对结婚这件事充满了向往。








某个下午,他骑着单车从我的楼下轻过,停住,然后扬起头,冲我的宿舍大喊:“405,绎,你出来出来!”








我走下楼去,看着他:“喝酒了?”








“没有。”








“还嘴硬,要干吗?我忙着呢。”








“绎,我知道你不爱我,可是,我可不可以请你做我的女朋友?我知道你很寂寞,我也很寂寞,据说两个寂寞的人在一起,就不会再寂寞。”








我看着胡枷,胡枷有双明亮的大眼睛,这样一双眼睛,光明磊落而又懂感恩。有这样一双眼睛的人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吧。








我便说:“好。”








生命是冗长而沉闷的,爱情是短暂而珍稀的,用冗长的生命去等待短暂的爱情,似乎是不智的。就算等到了,电光火石的几秒钟,它已完成发生发展终止的全过程,而后归于永恒的寂灭。而那时,我要用多少怅惘和无奈,去抚平爱情走后留下的伤痕累累呢。








那么,不如就做一个踏实的人,和另一个踏实的人一起,安安心心地彼此温暖,各取所需。








“你应该恋爱了,孩子。”那天晚间,收到杜弋的电邮,他也是这么写。我为这心有灵犀而战栗,又仿佛若有所失。








杜弋再打来电话时,我开着免提,胡枷就在我身边。我想让胡枷知道,我和杜弋仅仅是朋友,也希望杜弋了解,我现在已经过着他所期望的生活了。








挂了电话,我与胡枷去吃晚饭,路过校园外嘈杂的菜市场,这大抵就是我们未来生活的写照吧,这样的琐碎与俗常。我们都没有说话,疲倦笼罩着我,而郁闷挟持着胡枷。








那天晚上我回到我的寓所,忽然想给杜弋打电话,忽然就说:“你来看看我,来不来?”








他真的来了。








似乎直到他来,我才发现原来我的城市也可以这样灯火婉转、波光滟潋。夜晚,他下了飞机,站在机场外的灯光里,衣裳如云朵,他像一位圣者。这是五年来我们的第一次见面。








酒吧里有上好的黑椒牛排,恰到好处的梅子酒,吃过饭,我们在投币点唱机里点一首古老的歌,“从来不需要想起,永远也不会忘记。”








“把你的左手放在我的肩上,把右手放在我的手心里。”他说。








我照做了。我们便在那酒吧的阳台上跳舞,夜色深浓,天上有星子闪烁,几乎是在瞬间,所有刻意和压抑突然崩溃,我经历的委屈,我受的伤害,在他面前,我终于肯哭出声来。








他只停留了一天便走了,许多该说的话都语焉不详地留在了半空中,像是尘灰吊子,我也无心打扫。我终于明白了我对他的感情,他是如此完美,恰好符合了我对爱情全部的期望,他完美到成了一种信仰,一种象征,所以,当这个完美的人忽然说“你本应该嫁给我的”时,我愣住了。








“记得吗,有一个晚上,我发电邮给你,告诉你,你应该恋爱了。”








“我收到了那封电邮。”








“若你当时反问一句,与谁恋爱,我一定会回答,与我。”








“你的暗示,太微弱了。”








就这样,他正式地成为我生命里的错过,成为永远的电光石火。








毕业后的秋天,我嫁给胡枷,成为他平凡的符合理想的妻。我不再画画,安心做着一个普通的小职员,平生最大的理想就是在中年以前,可以买到宽敞的住房、漂亮的车。








三餐菜式四季衣裳,年复一年,我和胡枷过。








但我会忆起这位名叫杜弋的男子。他优雅,聪明,能够闻弦歌而知雅意,可以自如地与我唱和,是我遇到的最可爱慕的人。但是我却不能与他结为夫妻,因为,除开生命里早已安排好的阴差阳错,我更舍不得他在以后的日子里变得庸俗、琐碎、无聊,舍不得他的光芒消散在柴米油盐之中。








他只能活在回忆之内,现实以外,以一位圣者的形象,远远地和我站在一起。








于是那年秋来之后,我成为一个耽于安静的人。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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